3月25日,公司召开2021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。会议由公司领导主持,各职能部门、区域经理及区域安全员均参加此次会议。
会上,安全品质部对3月1日起施行的原刑法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》)第134条后新增的“危险作业罪”及其后的“十宗罪”,以及《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、第三十四条中物业企业相关的巡查、劝阻、制止及告知等条例进行释义解读,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。之后,安全品质部对2021年一季度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,布置后续专项排查、预案演练等工作,包括特种设备演练、高空坠物排查、飞线充电排查、群租整治排查、持证上岗排查、防台防汛演练及安全生产月等事宜。
最后公司领导发言,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最新法律法规,增强安全红线意识,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牢固竖立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意识。并强调今年为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必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,绝不能丝毫松懈或抱有侥幸心理,要把安全工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地落实到各个岗位,做到责任、投入、培训、管理、应急五个到位,消除隐患不留余地、不留余力、不留余量,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,强化源头管理,从根本上排除安全隐患。